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2)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交易单位的乘积。   

(3)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波动点位。

(4)合约月份。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时间。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1:30,下午13:00-15:00,具体以交易所规定时间为准。

(6)涨跌幅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或者某一时段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7)保证金比例。合约交易保证金占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9)交割日。股指期货合约在交割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