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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关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2017 年8月11日,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398]号)。根据该无异议函,深交所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的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本次次级债券发行的各项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