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通过信用账户交易创业板及科创板证券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的公告20200820

时间:2020-08-20 14:46:00

尊敬的投资者:

为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行的注册制创业板事项,也为了进一步控制投资者通过信用账户交易注册制创业板及科创板证券(包括股票及存托凭证,下同)的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司现公告创业板及科创板证券的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如下,本公告涉及事项与我司先前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一、注册制创业板证券上市首日可纳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投资者可通过我司公告的证券池查询相关具体证券是否被纳入。

二、折算率上限标准

1、注册制创业板证券和科创板证券:

(1)上市5个交易日内(含第5个交易日)的折算率上限不高于0.25;

(2)上市5个交易日后至3个月内的折算率上限不高于0.4;

(3)上市3个月后,注册制创业板证券和科创板证券折算率上限不高于0.55。

2、核准制创业板证券折算率上限不高于0.65。

三、保证金比例下限标准

1、注册制创业板及科创板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不低于1.3;融券保证金比例不低于1.0;

2、核准制创业板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不低于1.0;融券保证金比例不低于0.7。

四、持仓集中度

1、将注册制创业板证券纳入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指标控制范围,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是指投资者信用账户中单一证券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及相关板块证券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创业板及科创板持仓集中度指标如下:

 

个人或机构户

产品户

维持担保比例

无负债

≥220%

<220%
且≥180%

<180%

无负债

≥300%

<300%
且≥180%

<180%

核准制创业板单证券集中度上限

不限

70%

50%

30%

不限

50%

30%

20%

注册制创业板或科创板单证券集中度上限

不限

40%

30%

20%

不限

30%

20%

15%

注册制创业板及科创板证券合并计算的集中度上限

不限

60%

50%

40%

不限

50%

40%

30%

2、当相关证券在我司2020年8月3日《关于信用账户持仓风险证券集中度控制指标调整的公告》的风险证券名单范围的,还应受相应集中度指标限制。

五、本公告自2020年8月24日起开始生效。

六、我司将适时调整前述风险控制措施并进行公告,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