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详见附件),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接受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

  二、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关于固定价格申报相关规定。

  三、《交易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基准指数”,在科创板指数发布前为上证综指。

   附件:http://doc.xzsec.com/2019/0424/20190424021626860.pdf